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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过敏的注意事项 药物过敏有哪些原因

时间:2023-09-06 来源网站:丽尚资讯

药物过敏的注意事项 药物过敏有哪些原因

一、药物过敏的注意事项

1、在接受过敏试验前,病人一定要将自己过去是否使用过该药物,及对其是否发生过过敏反应等情况,如实向医务人员反映,以便医务人员决定是否还使用该药物。如病人以前曾对青霉素等抗生素过敏,则应禁止再做其过敏试验。

2、过敏试验须经15-20分钟后,观察注射部位(皮丘)有无变化。如发红、发硬,增大超过1厘米,或感觉皮丘处发热、发痒等,即为过敏试验阳性,表示对该药物过敏,病人则不能应用此种药物。如必须应用该药物(如破伤风抗毒素、狂犬病病毒血清等),必须进行脱敏注射。

3、注射后,皮丘局部不要按揉、摩擦,不要让它受到任何刺激,以免造成人为的红肿,影响试验结果的观察。

4、在试验的观察时间内,不要远离注射室。因为有的病人即使是很小量的试验药液,也会发生很严重的过敏反应。

5、在试验中,如感到心慌、胸闷、气促、头晕、恶心、呕吐、腹痛等不适时,应立即告之医务人员,以采取必要的处理措施。

6、有的过敏反应会延迟出现,有的病人在过敏试验后24-48小时内才出现,这种过敏反应称为迟发反应。因此,即使过敏试验阴性者,在用药过程中仍需仔细严密观察。尤其是注射第一次药物时,应在注射后观察半小时无反应方可离开。

二、药物过敏有哪些原因

⑴滥用:多数是由于医师用药原则掌握不严,随意投药。还有一部分是由于患者一知半解地应用自备药物或自购药物服用而引起药物反应。

⑵错用:医生开错处方,或药房发错药,抑或患者错服药物,当然这些都属偶然事件。

⑶服药自杀:这是极少见现象。

⑷用药剂量:用药剂量过大,可引起严重甚至死亡。但有时正常剂量也可出现药物反应,这与不同个体对药物的吸收、代谢和排泄速度不同有关,特别是老年患者更应密切注意。

⑸用药疗程;急性病症,用药时间一般不长,即使所用药物毒性较强,其危害性也可能较少。但慢性病症,特别象癌肿患者,所用抗癌药物疗程较长,往往发生药物的积蓄作用,产生毒性产生。当然,也有些药物如an眠药、镇静剂等,在长期重复应用搬弄是非,可引起药瘾作用。

⑹用药种类过多:对于有过敏体制的有,一般用药种类越多,发生反应的机会亦越多。这可能是由于药物之间的交叉反应,或协同作用所致。

⑺用药途径:一般认为药物通过注射比口服较易引起反应。外用抗原性强的药膏,如磺胺、四环素软膏等吸收后药物反应的姓率亦远高于口服者。外用硼酸溶液湿敷因药物吸收过量引起婴儿死亡的事例早有报告。孕妇或哺乳期妇女服用的药物,可进入胎儿或婴儿体内引起反应。

⑻交叉过敏:很多在结构上有共同之处的药物,例如含有共同“苯胺”核心的磺胺药、普照鲁卡因、对氨水杨酸等均可引起相同的反应,称之为交叉过敏。这种反应在第一次用药10小时左右即可发生,而不需要经过4~5日以上的潜伏期。

⑼重用致敏药物:如患者对某一种药物已发生过敏而以后再重复应用可发生更为严重的反应。致敏药物的重用通常是由于:①医生的疏忽,未了解患者过去的药物反应史;②患者未主动告诉医生他的药物过敏史;③用了可发生交叉过敏的药物;④个别处于高敏状态的药疹患者,容易对本来不敏感的药物发生过敏反应。

三、药物过敏有哪些症状你知道吗

根据其潜伏期、发生发展情况、皮疹表现及转归等,至少可分为10多个亚型,如固定性红斑药疹、猩红热样或麻疹样药疹、荨麻疹及血管水肿型药疹、多形红斑型药疹、结节红斑型药疹、紫癜型药疹、湿疹样型药疹、痤疮样药疹、剥脱性皮炎或红皮病型及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等多种类型。它们具有下列一些共同点:

①有一定潜伏期,一般为4~20日,平均7~8日,如已被致敏,再次用同样药物,常在24小时,平均7~8小时内即可发病。最短者仅数分钟,迟者亦不超过72小时;

②多数起病突然,或可先有畏寒、不适、发热等前驱症状;

③皮疹发生发展,除固定红斑外,照例呈泛发性和对称性分布;

④常伴轻重不一的全身性反应,轻者可不明显,重者可头痛、寒战、高热等;

⑤病程有一定自限性,轻者在一周左右,重者亦不超过一月;⑥除在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预后较差外,余均较好。以下分别介绍几种有代表性的亚型。

(1)荨麻疹及血管水肿型药疹此类药疹比较常见。其皮疹特点是发生大小不等的风团,持续时间较长。自觉瘙痒,可伴刺痛、触痛。可伴有风团周围局部水肿。皮疹可作为惟一的症状出现,亦可作为血清病样综合征、过敏性休克时的一个症状。

(2)固定性红斑(固定疹)药疹是药疹中最常见的一种,据统计占药疹的22%~44%。常见的致病药物为磺胺类(以长效磺胺占首位)、四环素类、解热镇痛药及镇静药,水肿性斑片,圆形或椭圆形,边缘清楚,重者斑上有一至数个水疱或大疱。红斑数一至数片不等,分布不对称。可发生在任何部位,常好发于口唇及外生殖器等皮肤黏膜交界处,常因摩擦引起糜烂。如复发,通常仍在原处发作,与前一次留下的色素斑完全或部分重叠,且常较前一次扩大、增多。皮损局部可伴瘙痒,皮损广泛者期间有不同程度的发热。红斑消退后常留下紫褐*素斑,多年不退尽,具有诊断价值。少数不带紫色的水肿性红斑,则消退快,且可不留痕迹。个别病例可伴发多形红斑样药疹、荨麻疹样药疹或麻疹样红斑。

(3)猩红热样或麻疹样药疹皮疹发生突然,或可伴寒战、发热(38℃以上)、头痛、全身不适等。皮疹开始为弥漫性红色斑或半米粒大至豆大红色斑丘疹,从面颈、躯干、上肢向下肢发展,24小时即可遍布全身,分布对称,呈水肿性、鲜红色,压之可退色。以后皮疹增多扩大,相互融合,可累及整个皮肤,酷似猩红热。但患者一般情况良好,而无猩红热的其他表现。皮疹发展至高潮后,红肿渐消,继以大片脱屑,体温正常之后鳞屑即逐渐变薄变细变少,似糠秕状,皮肤恢复正常,全病程不超过一个月,一般无内脏损害。若皮疹象麻疹,则称玫瑰糠疹形药疹,有时上述两种皮疹可在同一患者身上同时表现。

(4)重症多形红斑药疹此系严重的大疱性多形红斑,除皮肤损害外,眼、口、外生殖器等出现严重的黏膜损害,有明显糜烂、渗出、疼痛,常伴寒战、高热,亦可并发支气管炎、肺炎、胸腔积液及肾脏损害。眼损害可导致失明。罹患该型药疹者儿童多见。

(5)剥脱性皮炎或红皮病型药疹其表现为全身皮肤鲜红肿胀,伴以渗液、结痂,继而大片叶状鳞屑剥脱。渗液有臭味。粘膜亦可充血、水肿、糜烂等。此类皮疹可在开始时就全身发生,或在上述猩红热样或麻疹样皮疹的基础上发展而来。伴有明显的全身症状,如发热、恶心、呕吐、淋巴结肿大、蛋白尿、肝大、黄疸等。是药疹中比较严重的类型之一,其严重性仅次于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在未用皮质类固醇年代,其病死率很高。由于引起此型药疹的用药剂量较大或疗程较长,故可能在变应性反应基础上合并有一定的毒性反应。

本症的特点是潜伏期长,常在20日左右;病程长,一般至少在一个月。整个病程发展可分为4个阶段:

①前驱期:表现为短暂性皮疹,如局限于胸、腹或股部的对称性红斑,自觉瘙痒,或伴发热,此为警告症状,若此时即停药可能避免发病。

②发疹期:可缓慢地逐渐从面部向下发展,或开始为急性发作,以后皮疹或快或慢地波及全身。在皮疹发作处于高潮时,全身皮肤鲜红肿胀,面部水肿显著,常有溢液结痂,伴畏寒与发热。部分患者可出现肝、肾、心等内脏损害。周围血象白细胞总数多增高,一般在15×109~20×109/L之间。

③剥脱期:这是本症的特征性表现。皮疹红肿开始消退,继而呈鱼鳞状至大片形脱屑,鳞屑晨可布满床单,并且反复脱落,持续可达1至数月之久。头发、指(趾)甲亦常同时脱落。

④恢复期:鱼鳞状脱屑变或糠秕状,继而逐渐消失,皮肤恢复正常。自应用皮质类固醇后,病程可以显著缩短,预后亦大大改观。

(6)大疱性表皮坏死松解型药疹临床上比较少见,是药疹中最严重的一型。起病急,皮疹于2~3日内遍及全身。初为鲜红或紫红色斑。有时起病时呈多形红斑样,以后增多扩大,融合成棕红色大片。严重者黏膜同时累及,可谓体无完肤。斑上上出现松弛性大疱,形成很多平行的3~10cm长的皱褶,可以从一处推动到另一处。表皮极细薄,稍擦即破,显示明显的棘层松解现象。全身常伴40℃左右的高热。重者可同时或先后累及胃肠道、肝、肾、心、脑等脏器。病程有一定自限性,皮疹常于2~4周后开始消退。如发生严重并发症或某些重要脏器的严重受累,或因处理不当可于2周左右死亡。

四、药物过敏的预防方法是什么

1.在用药前,首先明确诊断,不要在病情未搞清前,采用多种药物围攻,以为总有一种药物会产生效用,这样易出现不必要的药物反应。

2.对所用药物的成分,性能,适应证,禁忌证,副作用,配伍禁忌等应全面熟习掌握,做到不滥用,错用,多用药物。

3.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有无药物过敏史,特别是对有过敏性体质者更不可忽视,对有过药物过敏反应者,应注意交叉敏感或多源笥敏感反应的发生。

4.用药应有计划性,剂量不宜过大,种类不宜过多,时间不宜过久,并定期观察,特别是应用有一定毒性的药物,如免疫抑制剂,抗癌药物等,更应严密观察,经常检查血象等。

5.某些器官有功能障碍时,常对某些药物不能耐受,如患肾病者需慎用重金属药物。

6.在用药期间应注意一些警告症状或不耐受现象,如皮肤瘙痒,红斑或发热等,一旦出现应考虑立即停药。

7.凡已发生过敏性药物反应者,都应发给药物禁忌卡,注明致敏药物名称及反应类型,以供复诊时参考。

8.国家医药管理部门必须加强药政管理,药品在出厂投放市场前,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把好的药品质量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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