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被别人咬伤谁负责任被遗弃的宠物咬伤人
封面新闻记者 曹菲
小区角落、菜市场口,总会看到游走的流浪狗。流浪狗的出现,大致有两方面原因,一是狗主人外出不用牵引绳,导致狗狗逃逸或走失,二是故意弃养。被遗弃或逃逸的狗狗伤害了他人,这个责任由谁担呢?此次《民法典》明确了动物饲养人或管理人应该承担的责任。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渤解释,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规定:“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无论是在饲养期间因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还是在遗弃、逃逸期间,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要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从我国目前的情况来看,很难判定狗主人的责任。”王渤说。很多狗主人(饲养人)是没有给自己的狗狗办理狗证的,就更别说在体内安装芯片或晶片了,一旦狗狗被遗弃或者逃逸(走失),要确定狗狗的原主人是很困难的。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流浪狗伤人,被侵权人的利益往往得不到保障。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沿用了《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但是与此配套的相关规定尚不完善。”王渤认为,要解决这个问题,就要与时俱进出台专门的规章制度。如制定饲养登记制度,设置专门机构,利用技术手段固定狗狗和狗主人(饲养人)的身份,将宠物与主人的信息进行绑定,并对拒不登记的行为作出处罚;其次,禁止遗弃行为,并制定严格的处罚措施。
“古人云,善除害者察其本,善理疾者绝其源。”他说。流浪狗(遗弃、逃逸动物)问题的产生,究其主要原因就是狗主人(饲养人)的不文明养狗行为。要解决这些问题,就必须要提高狗主人(饲养人)的责任意识,并加大对不文明养狗行为的处罚力度,从而从源头上禁止不文明养狗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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