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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宝说长大不养你(你没养我小,凭什么要我养你老?)

时间:2024-07-04 来源网站:丽尚资讯

”你没养我小,凭什么要我养你老?” 山东男子拒绝赡养父亲,法院判了。

家,是每个人的避风港湾。但有些家,却常常起风浪。

山东的张大叔,六十有余。前些日子,他气得直跺脚,恨不得找个地缝钻进去。要说张大叔怎么了?原来啊,他那不成器的儿子,一直不愿意赡养他,还扬言什么”你没养我小,凭什么要我养你老”。张大叔一怒之下,竟然把这事儿告到 法院去了。

咱们往下看。

张大叔从小父母双亡,是奶奶把他拉扯大的。长到十七八岁,他早早就娶了媳妇儿。这日子过得紧巴巴的,儿子张强 出生后没多久,媳妇儿就改嫁他乡了,把孩子扔给了张大叔。

从那时起,张大叔就一个人带着儿子,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艰难。没办法,张大叔只能把孩子送到了奶奶家。就这样, 儿子在奶奶家一待就是好几年。

等到儿子上了初中,张大叔才把他接回来。可没过多久,张强就偷偷跑回奶奶家去了,张大叔气得不行,但也没辙。

时光飞逝,张强长大成人,自己成了家立了业,日子过得有滋有味。但他却把年迈的父亲撇在了一边。张大叔生病住院,张强连个影儿都没见着。更气人的是,张强还到处宣扬,说什么”你没养我小,凭什么要我养你老”,一副死活 不认这个爹的架势。

张大叔气不过,一纸诉状把儿子告上了法庭,说儿子有义务赡养他。

那么,在法律的天平上,这事儿该怎么衡量呢?咱们听听法官怎么说。

根据《民法典》第1118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赡养扶助包括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 赡养人的赡养义务应当兼顾其负担能力和被赡养人的实际需要。

合着这法律规定,儿女是必须得赡养老人的,不管老人年轻时候是否尽到了抚养的责任。成年子女有义务管人的衣食住行,还得给老人送去温暖。当然了,这个赡养得看儿女的能力和老人的需求。

法官又指出:张强虽然儿时没随父亲生活,但也是在父亲的支持下长大的。张强拒绝赡养父亲,既有悖于伦常,在法 律上也是说不通的。

张强辩称,张大叔一直没管过他,甚至有好几年都没见过面,所以没有赡养的义务。

但是,这个理由,法官可不买账。

根据《民法典》第1124条规定:对亲生父母不尽赡养义务的,亲生父母可以要求终止其继承权。

注意啊,这法儿里说的可不是父母对儿女有没有尽到抚养义务,而是儿女对父母有没有尽到赡养义务。在这里头,抚

养和赡养是两码事。就算当初父母没好好照顾孩子,孩子长大了也得赡养老人。

法官最后拍板:张强必须按月给父亲支付生活费,并补偿此前欠下的赡养费。同时呢,张强还得经常去看看父亲,给 老人一些精神慰藉。

张大叔虽然打赢了这场官司,可脸上却没啥笑容。在他看来,儿子就该心甘情愿地赡养自己,哪能把事情闹到法院 呢?

其实啊,在这事儿里头,咱们不难看出,父子俩的感情,早就出现了裂痕。童年的记忆,在张强心里埋下了芥蒂的种 子。种子发了芽,长成了参天大树,把血浓于水的亲情给遮蔽了个严严实实。

亲情脆弱到需要法律来维系,这本身就是个悲哀。

爱要及时,亲情需要用心呵护。莫让法律的尺子来丈量父母和子女间的情分,那样,裂痕只会越来越深。

对此,大家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

这个案件也引发了我们的思考。生儿育女,从来都不是为了养老。孩子有自己的人生,父母的付出,应该是无私而 无求的。

当然,子女也要常怀感恩之心,体恤父母的不易。毕竟,养儿一百岁,长忧九十九。

真心希望,天下儿女,都能用爱来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让法律只是亲情的保护伞,而不是维系亲情的唯一途径。

[比心][比心]声明:本文中信息来源于网络,不保证完全正确无误,仅供参考。#法律##爆料##你支持养儿防老,还是社保养老##赡养那些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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